网站地图繁体中文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公告通知

更多》
美国拉斯维加斯家... 04-05
关于开展2012... 03-31
第16届江苏出口... 03-26
转发江苏省商务厅... 03-22
关于111届广交... 03-14
第16届江苏出口... 03-08
关于组织参加20... 03-06
关于组织参观“中... 03-05
企业技术进口合同登记审核

发布时间: 2007-10-18 15:15:23 字体:[ ]

 一、申报材料:
 1.《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表》,应盖章签字;
 2.《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应盖章;
 3. 项目可研性报告;
 4. 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以及中文译本;
 5. 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其中中方为营业执照及进出口经营权证明文件,外方为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6. 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报告。;
 上述材料第5项为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其余均需原件;未标明份数的,均为1份。
 二、服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通知》(苏政发[1992]144号)第一条;
 5.《关于在部分地区实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网上审批的通知》(苏外经贸资[2005]687)第一条。
 三、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经办人办理→分管领导审核→窗口发证
 四、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内。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七、联系电话:59000890、85551000。
 八、投诉电话:59001038。 

六.填报表格

附件表格

   

版权所有:南通市商务局    技术支持:南通市政府信息网络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国际大厦    邮编:226001    电话:0086-513-85115200    传真:0086-513-85586425

总访问量: 苏ICP备1020560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