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870/2024-00150 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商务局 文号: 通商发〔2024〕63号
成文日期: 2024-07-08 发布日期: 2024-07-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商务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南通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商发〔2024〕63号)
索引号: 014207870/2024-00150
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商务局
文号: 通商发〔2024〕63号
成文日期: 2024-07-08
发布日期: 2024-07-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商务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南通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商发〔2024〕63号)
市商务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南通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商发〔2024〕63号)
来源: 南通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7-08 09:5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南通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商务局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通市公安局

南通市民政局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通监管分局

                   2024年6月11日

政策解读

南通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2417号)和《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商流通〔2024236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以政策为激励,以畅通循环为驱动,紧密结合打造“南通好玩”城市名片和开展“江海有情·南通有请”四季系列主题促消费活动,通过“产供销、政银企、线上下、内外贸”四个联动,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和家装厨卫“焕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2025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20%。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一)加大以旧换新购车补贴力度。落实商务部等7部委《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坚持中央、省、市、县财政联动,按国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给予定额补助。积极争取中央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资金,提升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开展2024年南通市汽车“以旧换新”及购车补贴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大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利率及还款期限,推动年化利率明示工作。引导金融机构下沉服务,加大农村地区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推动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南通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加强二手车销售企业及交易市场备案管理,推动二手车流通企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出台支持政策,对二手车零售额增长较大的经销企业给予激励。支持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二手置换业务,鼓励二手车销售企业提供车辆质保服务。支持在二手交易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推动二手经销企业明示车辆配置、维修保养、出险理赔、售卖价格等重要内容。利用信息服务系统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全面推行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对二手车异地登记交易的,由转出地、转入地“两地跑”变为转入地“一地办”,车辆档案由“两地往返转”变为“网上实时转”,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免于往返两地办事。推动交易发票电子化,开展二手车企业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扩围,积极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措施。加强对企业二手车出口规范申报指导,做好二手车出口通关监管工作。(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南通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报废车规范回收拆解。优化报废车回收网点布局,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设立分公司,推动主动上门收车,并通过“拆配融合”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全市有资质的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进一步优化服务,做到“及时回收、及时注销”,便捷办理报废注销业务。做好省级探索开发的便利交售报废车的应用小程序宣传推广工作,引导报废车源直接流向回收企业。加强报废车回收拆解监管,规范固废处置行为,强化危废处置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行为。(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扩大汽车流通消费新场景。组织开展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举办新能源汽车静态展示、试乘试驾、充电桩使用教学等活动,推动新能源汽车进县乡、进园区、进机关。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积极开展公共充电基础建设,持续优化新能源车辆使用环境。推动汽车维修企业汽车维修电子档案数据对接,实现维修电子记录数据的实时归集。发展汽车文化旅游消费,支持自驾游营地和房车营地建设,开展后备箱集市等活动。丰富汽车运动赛事活动,支持各地体育部门承办有影响力的品牌汽车赛事。推动汽车改装、汽车租赁、传统经典车等行业规范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带动力的汽车后市场项目,促进汽车从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间转变。(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五)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统筹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和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以旧换新,改造提升家电销售、仓储配送、售后维修和回收处理等服务网点。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支持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范推进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家电以旧换新及废旧家电回收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推动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消费、服务的金融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加强与产业主管部门政策协调,为家电生产和流通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南通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促消费以旧换新活动。大力宣传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活动和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提高消费者的知晓率、参与度。支持南通市家电行业协会发挥牵头作用,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家电企业参与全省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以旧换新专项活动,对购买符合条件家电产品的消费者给予价格立减优惠。组织本地优势家电销售企业参加全省“苏新消费·销售竞赛活动”,指导获评全省优胜的商超百货、家电零售企业,在家电以旧换新中发挥支撑带动作用。探索“政府支持、协会牵头、厂家让利、卖家补贴”的模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支持家电企业提供“三免一送”(免费上门、免费拆机、免费清运、送新拉旧)等服务。组织家电销售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开展“社区集市”活动,整合上下游资源开展促销活动,持续推动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升级。依托供销系统农村服务网络,在农村积极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服务农民消费提质升级。(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引导家电生产、销售、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推动售后维修服务进社区、进商场、进平台。鼓励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和企业推出家电品牌维修服务常用信息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积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废旧家电循环利用。推动各地建立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县(市、区)分拣中心三级回收网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点站和废旧家电等回收网点“两网融合”。依托小区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形成扎根社区的基础网络。推广“换新+回收”“互联网+回收”“以车代库”等新模式,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网络回收平台,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鼓励龙头企业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提高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率。推进系统资源整合,培育形成一批从事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的骨干企业和典型企业,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国债等资金支持,推进全市废旧家电回收拆解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督促回收企业将废旧家电交售给有资质的拆解企业,加强对有资质的拆解企业废旧家电拆解全过程环境行为监管,严格危废贮存、转移、处置行为。支持供销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因地制宜加强回收网点建设,积极拓展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业务。(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家装厨卫“焕新”

(九)加大惠民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指导行业协会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参与“苏新消费·家电家装嘉年华”活动,持续开展“家装焕新季”活动,提供家装厨卫产品优惠让利。支持将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等列入适老化改造项目清单。指导金融机构优化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支持智能家居、家庭装修等消费。支持有条件的保险机构围绕智能家居等消费提档升级需求完善保险保障。(市商务局、市民政局、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南通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培育家居新增长点。积极推广省级数字家庭建设技术体系标准,研究我市数字家庭建设支持政策。摸排我市“互联网+家装”“互联网+二手家居”企业,引导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行业发展,组织开展领先企业遴选工作。组织开展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组织开展省级智慧健康养老重点企业、优秀产品(服务)、示范体验馆、示范街道(乡镇)和创新基地申报工作。引导更多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促进适老产品消费。引导线下老年家居用品实体店布局,打造老年人便利生活消费圈。支持相关企业打造体验式、交互式家居(适老化改造)消费场景,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开展家纺产业床上用品碳标识认证试点。(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市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家居消费服务。积极推行《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动工厂化生产装配式安装的相关部品部件在家庭装修改造中的应用,鼓励家装企业常态化开展优惠团购、免费设计等优质服务活动。引导海安东部家具城等家具企业提供家具厨卫上门“送新”、返程“收旧”,优化线上线下交易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设置家电家具临时存放场所,为装修、回收车辆进出提供便利。开展“赛、展、演、销”一体的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加快建设家政服务、室内装饰设计、物业管理等专业化、职业化家居从业人员队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优化家居市场环境。支持我市家具、家纺等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市场影响大的家居产业“江苏精品”。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家居消费价格监管。支持行业协会等探索“黑名单”制度,评选诚信经营企业典型案例,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市市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数据局、市市监局、市体育局、市供销社、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南通海关、市税务局、金融监管总局南通分局等部门(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细化落实举措,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十四)强化标准支撑。实施“旗舰领航”强企强链行动,组织专家上门对汽车零部件等领域企业开展标准实施专题诊断服务、技术解读、宣贯培训,促进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管理和服务,制修订和实施一批高于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支持有关企业、社会团体制定新能源二手车评估标准,完善二手车价值评价体系。指导我市认证机构积极取得绿色产品认证资质,引导家电生产企业加大绿色智能家电供给。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制定实施废旧家电家具回收的技术、管理标准,加快制定《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技术规范》等市地方标准。

(十五)加强要素保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让消费者感受到“真金白银”的优惠。各地要科学谋划、统筹布局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做好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对纳入再生资源回收设施专项规划的项目用地,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将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中落实选址,在用地计划上予以“应保尽保”,有效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货车限行政策,坚持“夜间运输为主、白天平峰为辅、早晚高峰控制”的原则,进一步放宽货车通行时间限制,预留足够配送时间窗口,最大限度满足废旧物资回收车辆通行需求。

(十六)统筹活动促进。统筹“南通好玩”城市名片打造、“江海有情·南通有请”四季系列主题促消费活动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举办双品网购节、汽车消费节、家电家装嘉年华、家装消费节等活动,推动“产供销、上下游、政银企、线上下”协同联动,开展联合让利促消费。以消除安全隐患为着力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通过财政补贴、企业让利、金融支持和优化服务等方式,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十七)加强宣传督导。各县(市、区)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做好政策解读,对汽车、家电等消费品建议使用年限、维修保养周期、超期使用安全隐患等标准和信息开展宣介。各地要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统计制度,跟踪研判政策实施成效,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加强价格监测和提醒告诫,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及时跟进处置。对弄虚作假、骗补等行为,要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地要通过适当方式确定参与政策实施的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附件:2024年南通市消费品以旧换新便民惠民举措清单26条)



序号

领域

2024年便民惠民举措

责任单位

实施区域

一、汽车以旧换新

1

(一)加大以旧换新购车补贴力度。

按国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给予定额补助。落实商务部等7部委《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加快申请审核进程和配套资金保障,确保符合条件购车消费者按时足额获得补贴。(相关政策细则,可在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上查询,咨询电话:0513-85215632。)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南通全市

2

开展南通市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及购车补贴活动。对个人消费者在市区购置新车按照8万-20万元和20万元以上两档,分别给予1000和4000元/辆的补贴,对参与以旧换新的(包括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在购买新车基础上叠加1000元/辆的补贴(不重复享受国家和省级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崇川区、南通开发区、通州区、海门区

3

支持金融机构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利率及还款期限,推动汽车贷款年化利率明示工作。

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南通分局

南通全市

4

(二)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

对二手车异地登记交易的,由转出地、转入地“两地跑”变为转入地“一地办”,车辆档案由“两地往返转”变为“网上实时转”,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免于往返两地办事。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可以在车辆转入地或转出地办理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外地车辆在南通交易的,二手车买方可向南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不需要返回外地交验机动车、提取机动车登记实物档案。南通车辆在外地交易的,可向外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南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上传机动车档案电子资料,不需要返回南通交验机动车、提取机动车登记实物档案。同时,南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于2024年上半年将转入、转出机动车登记业务办理下放至二手车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进一步便捷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相关办理要求,可在南通公安便民服务“一张图”上查询,咨询电话:0513-85511000。)

市公安局

南通全市

5

(三)促进报废车规范回收拆解。

开展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全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秩序,更好保障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截至2024年4月,全市共有8家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这8家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名单、地址及联系方式,可以在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上或南通市商务局网站“公告公示”栏上查询)

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南通全市

6

根据“苏服办”APP便利交售报废车的应用小程序的省级开发进度,做好应用小程序使用宣传工作,引导报废车源直接流向回收企业。

市商务局、市数据局

南通全市

7

(四)推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引导居民绿色出行,拟于2024年三季度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南通站活动。活动将选取多款头部新能源车企的热销车型,开展车辆巡游、静态展示、试乘试驾、后备箱集市等活动,多措并举丰富消费体验。同时,组织充电教学演示、装桩接电咨询,以及保险、理赔、信贷等金融服务和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落实汽车以旧换新、充换电设施补短板等支持政策,鼓励参展新能源车企拿出“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更大范围、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在农村的推广应用,让绿色出行成为社会新风尚。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

南通全市

二、家电以旧换新

8

(五)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

税务部门会同商务部门加大资源回收企业备案路径和操作方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南通税务公众号向全市纳税人宣传政策,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准确辅导纳税人进行资格申请、归类处理、发票开具等,不断提升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代办税费的便利度,具体可咨询税务热线电话12366。

市税务局

市商务局

南通全市

9

(六)开展促消费以旧换新活动。

支持南通市家电行业协会发挥牵头作用,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家电企业参与全省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以旧换新专项活动,对购买符合条件家电产品的消费者给予价格立减优惠。组织本地优势家电销售企业参加全省“苏新消费·销售竞赛活动”,指导获评全省优胜的商超百货、家电零售企业,在家电以旧换新中发挥支撑带动作用。

市商务局

南通全市

10

组织供销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促消费活动,优化服务流程,服务城乡居民消费。

市供销社

南通全市

11

(七)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

鼓励全市家电销售企业积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市市监局

南通全市

12

(八)推动废旧家电循环利用。

推动各地建立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县(市、区)分拣中心三级回收网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点站和废旧家电等回收网点“两网融合”。依托小区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形成扎根社区的基础网络。深化“固定点站+智能终端+流动收集+从业人员回收”互补模式,因地制宜提升、增补、整合回收站点。指导市家电协会2024年计划在至少10个街道、20个社区分别设置废旧家电回收点和中转站。

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南通全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区域

13

支持供销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因地制宜加强回收网点建设,积极拓展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业务。

市供销社

南通全市

三、家装厨卫“焕新”

14

(九)加大惠民支持力度。

指导行业协会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参与“苏新消费·家电家装嘉年华”活动,持续开展“家装焕新季”活动,提供家装厨卫产品优惠让利。

市商务局

南通全市

15

将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等列入适老化改造项目清单,落实相关政策支持。

市民政局

南通全市

16

(十)培育家居新增长点。

对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划定物业区域作为废旧家电家具临时收集点,定时收集。

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南通全市

17

实施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智能化等设施设备改造,引导更多社会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促进适老产品消费。

市民政局

南通全市

18

(十一)提升家居消费服务。

印发《房屋楼面结构变动许可指导意见》,指导房屋所有权人依法办理房屋楼面结构变动许可。

市住建局

南通全市

19

引导海安东部家具城等家具企业提供家具厨卫上门“送新”、返程“收旧”,优化线上线下交易服务。

市商务局

海安市作为试点区域

20

加快建设家政服务、室内装饰设计、物业管理等专业化、职业化家居从业人员队伍。一是发布补贴性职业工种目录及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从业人员提高职业技能水平。二是征集发布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目录。向各市直单位、行业协会、重点企业以及各县市区征集职业技能竞赛举办计划,发布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方便广大从业人员发挥比学赶超的精神,通过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能力。

市人社局

南通全市

21

(十二)优化家居市场环境。

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市场影响大的家居产业“江苏精品”。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家居消费价格监管。

市市监局

南通全市

22

支持东部家具行业商(协)会等行业协会探索“黑名单”制度,评选诚信经营企业典型案例,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

市商务局

海安市作为试点区域

四、其他领域

23

(十三)强化标准支撑服务。

实施“旗舰领航”强企强链行动,组织专家上门对至少2家汽车零部件等领域企业开展标准服务。

市市监局

南通全市

24

(十四)加强通行政策保障。

市区除危险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外,不设24小时禁行路段,市区中心区域允许货车通行时间达9小时,外围区域允许货车通行时间达12小时。

市公安局

南通全市

25

(十五)统筹开展消费促进活动。

统筹“南通好玩”城市名片打造、“江海有情·南通有请”四季系列主题促消费活动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举办双品网购节、汽车消费节、家电家装嘉年华、家装消费节等活动。

市商务局

南通全市

26

(十六)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持续加强路面违法整治,鼓励督促群众折抵以旧换新,及时淘汰老旧电动自行车,按照规定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在销售门店、政务中心等场所设立上牌点。

市公安局

南通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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