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通市商务局预算公开总体情况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南通市商务局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增挂南通市口岸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口岸委)牌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通市支会(简称:市贸促会)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市级地方委员会,机构性质为南通市人民政府所属群众团体机关,挂靠南通市商务局。南通市商务局、市口岸委、市贸促会为一个预算单位,统一财务管理,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核算。
一、主要职责(详见门户网站)
南通市商务局主要职责(简):拟订全市商务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制定全市商务发展目标及考核办法,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全市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依法审批或报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牵头拟订全市服务外包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外包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和执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指导、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就业和境外投资(含境外贸易)。负责全市各类开发区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检查、监督口岸查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有关工作、协调需地方政府解决的问题,负责新增口岸、新建码头开放报批和验收。受市政府委托,指导、管理市贸促会的工作。指导有关商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南通市贸促会主要职责(简):促进对外经贸活动,促进扩大出口贸易和投资,促进中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体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贸促会和省贸促会组织的国际展览会;为企业提供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开展国内外经济调查研究和经贸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组织国际贸易、经济法规等业务培训;发挥在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机构设置
市商务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财务审计处、流通业发展处(市场体系建设处、“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市酒类管理办公室)、市场秩序处(商贸服务业处、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开发区处、服务贸易处(服务外包处、市国际服务外包服务中心)、对外贸易处(产业损害调查处)、机电和科技产业处(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外国投资管理处、投资促进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口岸运行管理处。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纪检组、监察室。市贸促会内设法律事务部、展览联络部、会务信息部。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市商务发展主要目标:注册外资实际到账25亿美元;外贸进出口增长5%;对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和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分别增长15%以上;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30%。重点做好九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利用外资新水平。认真组织筹办第二届江海博览会,围绕重点地区和重点产业组织开展各类招商活动,协调推进在手、在谈重大项目,加大服务业利用外资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外商投资“备案+审批”新管理模式。进一步研究完善鼓励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功能性机构发展的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增资扩股、做大做强的相关意见。
二是增创对外贸易新优势。继续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工作,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拓展外贸发展新领域,加快推进叠石桥国际家纺城内外贸结合市场试点工作,全力争取国家市场贸易采购方式政策试点,实现市场国际化转型,带动家纺、家居产业发展。以综保区建设为契机,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大开拓国际市场步伐,支持企业“走出去”参加各种国际性展会。协调企业生产经营的难题,支持企业供货改自营。加大龙头型、骨干型外贸企业招引和培育力度,吸引外贸总部落户。
三是构建商贸流通新格局。重点推动汽车、通讯、建材装潢等消费大类商品发展,大力培育消费热点,推进消费结构升级。加快培育具有特色的区域商圈(商业中心),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限上企业做大做强。推进“菜篮子”工程,加快农产品直销店建设,推进省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项目一期工程。
四是拓宽外经合作新领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走出去”转型发展建设外经强市的意见》,加快培育本土跨国企业,支持企业建设境外研发中心、生产基地、营销网络和品牌并购。努力推动境外产业园区建设,引导更多企业集聚式“走出去”。积极实施外经外贸互动战略,引导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带动原辅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的出口以及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口。不断加快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功能,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五是凸显开放平台新特色。着力推进省级开发区升级国家级、重点园区申报省级开发区。全面推动省级特色产业、生态工业、知识产权、合作共建等园区快速发展。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商品营销、金融服务等功能性平台,推动综保区发展离岸金融、跨境结算、融资租赁等业务。积极争取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扩大园区发展自主权。
六是推动外包产业新发展。提升5个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发展水平,更好发挥在产业集聚、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在服务外包资源利用、市场开拓、项目对接等领域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合作,加快推动南通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组织服务外包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第七届中国国际服务外包合作大会等专业性展会。继续策划组织高校招聘活动,帮助企业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人才。
七是完善大通关新体系。加快洋口港、启东港、兴东机场申报国家一类开放口岸进程,力争早日获批。加快推进一批重点码头开放。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完成二期项目开发上线运行,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和申报工作,做好南通综保区建设发展的服务工作,主动对接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促进综保区与之功能呼应、联合配套。
八是开创贸促工作新格局。主动接轨上海自贸区建设,加强与上海浦东贸促会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商事联合调解庭的合作,完善服务企业手段。积极实施贸易便利化工程,加快签发电子原产地证。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开展“通江达海”工程、“平台直通车”等系列活动。精心组织企业参加法兰克福家纺展等10多个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全力拓展对外联络,拓展企业“走出去”渠道和空间,不断提升会员服务水平。
九是塑造商务队伍新形象。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导向,完善制度,强化激励,打造一支勤学实干、开拓创新、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经常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围绕工作推进、日常考评、绩效管理、竞岗轮岗等方面,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机关干部日常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齐推进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控三公经费,规范公务接待,管好公务用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部分 2014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4年支出预算数为2776.20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5.73万元(主要用于市商贸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9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78.5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001.18万元,项目支出775.02万元。
具体详见“2014年南通市商务局支出预算表”(附件1)。
第三部分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4年,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28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9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进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加国外(境外)展览活动等公务出国(境)的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95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外事、外宾接待,境外团组、客商来通商务洽谈、活动以及国内公务接待等规定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87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具体详见“2014年南通市商务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附件2)。
附件:1、2014年南通市商务局支出预算表
2、2014年南通市商务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
情况表
附件1:
2014年南通市商务局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965.73 |
一、基本支出 |
2001.18 |
二、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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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775.02 |
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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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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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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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63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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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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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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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城乡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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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农林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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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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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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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商业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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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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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国土海洋气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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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住房保障 |
17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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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粮油物资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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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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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776.20 |
合计 |
2776.20 |
附件2
2014年南通市商务局“三公”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28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98 |
2、公务接待费 |
95 |
3、公务用车费 |
87 |
其中:(1)一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7 |
(2)执法执勤及特种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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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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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执法执勤及特种业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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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
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
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
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
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
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等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
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