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32届华交会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南通分团(32)1号
来源: 南通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12-07 15:0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商务局(经发局),相关进出口企业:

第32届华交会将于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为确保第32届华交会南通组展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地商务部门组织有意参展的企业务必于12月14日(星期四)下班前选择适宜展区填写一式两份《第32届华交会南通分团展位申报表》(附件),盖章后报至属地商务部门,同时按1万元/标准展位,将展位费预付款汇至南通贸促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请各地商务部门于12月14日下班前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经初审、盖章后报至华交会南通分团团部(南通贸促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南通贸促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北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523573580356。

请各参展企业在备注栏里注明“华交会展位费预付款”,保存水单待核对,无需传真。


特别提示:


1、展位费预付款到账申报方生效,申报生效不代表获得展位,未被组委会确认的展位费预付款将原账户返还企业。

2、申报后被组委会确认的展位不得放弃、必须参展,请各地商务部门提醒企业谨慎填报。

附件:《第32届华交会南通分团展位申报表》

江苏交易团南通分团

2023年12月7日

华交会南通分团《关于做好第32届华交会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南通分团(32)1号)(1)2023.12.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