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商务局对《南通市“十四五”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名称:《南通市“十四五”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编制。此处“南通市”,是指南通市全域范围。
(二)项目编号:NTSWJZC2020014
二、采购项目的预算
预算金额:45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需求说明
详见《项目需求》(附件1),请仔细研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研究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和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三)对南通市城市发展、空间布局有较为深刻的理解。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公告媒体、磋商文件下载
磋商公告文件在“南通市商务局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发布。
联系电话:0513-85215626,如有询问、质疑请及时来电咨询。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在本公告第六条规定媒体自行下载相关文件、资料。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密封,格式参见附件2),包括:
1.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本项目研究的专业人员的姓名、学历学位及证书复印件,主要研究或从事领域以及工作经历、研究或学术成果等;
3.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磋商活动并签署投标响应文件的人,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参见附件3)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3)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4)原件。
注: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二)技术响应文件(单独密封,格式参见附件5),包括:
1.供应商简介(包含资质及业绩等);
2.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3.参与本项目研究的专业人员的姓名、学历学位及证书复印件,主要研究或从事领域以及工作经历、研究或学术成果等;
4.项目认知及理解;
5.磋商公告文件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涉及的相关原件请带至磋商现场备查。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 报价响应文件(单独密封,格式参见附件6)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2.磋商响应报价总表;
3.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报价明细必须列出每一大项、小项、单价、数量、合计等)。
八、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供应商须按本公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2份,可复印,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须分别单独密封,密封后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
(四)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服务经营能力进行磋商报价。磋商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即包括响应及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如人工、税费、保险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九、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及磋商时间、地点
(一)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3日14:00。
地点:南通市商务局702办公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8号,联系人:卢俊峰,电话:0513-85215626。
响应文件必须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采购人依照规定拒收。
(二)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 2020年10月13日14:00
地点:南通市商务局710会议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8号。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否则,视为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十、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程序、方法、标准
(一)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磋商方法。
(二)商务技术部分磋商结束后,再开启最后报价计算分值。总分值为100分。
1.技术分:80分。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的算术平均分。以下所设分值均为各条评分最大得分值,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各条评分内容在设分值区间内酌情打分。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城市发展理解(10分) |
参与过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南通市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50平方公里及以上)、国土空间布局规划或南通市相类似项目,得10分,没参与过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5分) |
项目负责人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规划师及相类似高级职称,得5分;为相类似中级职称,得3分;其他不得分。 |
项目团队 (5分) |
项目组成员为中级及以上相类似职称,每个得1分,最高得分为5分。 |
类似业绩 (10分) |
供应商承担同等城市商业网点、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经济发展规划等类似项目的案例,每有一个得5分,最高得10分。认定依据为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 |
项目认知 (50分) |
现场演示项目认知,能够紧扣展示主题,整体策划构思完整,讲解思路清晰,对设计方案作出全面、准确的诠释,最高得50分。对项目认知深刻、紧扣主题、整体策划构思完整、规划思路清晰得40-50分;对项目认知较为深刻、整体策划构思比较完整、规划思路比较清晰得30-40分;对项目认知一般、整体策划构思一般、规划思路一般得0-30分。(自制PPT,装U盘,无需密封在标书中)。 |
(二)价格分:2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算术平均值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算术平均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每上浮1%扣0.2分,每下浮1%扣0.15分。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不得分。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十一、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商务局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南通报业传媒大厦7~9楼
联系人:卢俊峰,联系方式:0513-85215626
监督电话:0513-85115209(南通市商务局机关纪委)。
南通市商务局
2020年09月30日
0930南通市十四五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