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解读
来源: 南通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7-01-06 09:4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若干意见》(通政办发〔2014〕115号)通知精神,按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结合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实际,市商务局组织编制了《南通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一、编制背景
《南通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是2015年初由市商务局开始组织编制的。“十二五”以来,我市消费品市场发展迅速,特别是生活必需品市场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商品销售更加丰富、销售形态更加多样、物流配送更加全面,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更是年年递增。为加强我市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安全管理,建立更加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编制工作。

二、修订过程

从2015年年初起,市商务局启动了预案编制工作,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应急预案初具雏形,并将应急预案(草案)发各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2015年10月,市商务局邀请经济和行业管理专家对预案(草案)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我们对预案作了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今年1月份,根据各有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市商务局再次对预案进行了部分调整完善,经过审批程序,2016年8月3日以通政办发〔2016〕84号文件印发。

三、编制原则及主要内容

1、编制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响应,果断处置;依靠科学,提高素质。

2、主要内容。《南通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主要分为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三个部分,《预案》内容由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制度、监督管理和负责八个方面组成。

四、基本流程和主要措施

信息报告: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导致商品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等情况,影响到社会稳定,事发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管委会)和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政府应急办报告,Ⅲ级以上应在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再呈送文字报告;Ⅱ级及以上应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在15分钟内先用电话口头报告,30分钟内再呈送文字报告;对经核实为Ⅲ级以上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的,事发地政府(管委会)及商务主管部门在获知事件发生信息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并向周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先期处置: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事发地政府(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先行处置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接受和报送相关信息;评估市场波动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并向社会发布预警启动情况,向周边相关地区发出预警信息;通知有关生活必需品储备承储企业做好投放准备工作,核实汇总应急商品数据库相关信息,启动与铁路、公路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调运准备;跟踪了解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展情况,指导商务主管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开展工作。

启动响应:接报小微市场波动(Ⅳ级)突发事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市相关职能部门派员赶赴现场指导。接报轻度市场波动(Ⅲ级)突发事件,市政府分管领导、分管秘书长和市相关部门、事发地政府(管委会)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接报较大(Ⅱ级)、严重(Ⅰ级)突发事件,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市相关部门、事发地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经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核实确认并提出预案启动建议后,市政府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并成立市应急指挥部。轻度市场波动(Ⅲ级)突发事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决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担任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可能发生较大(Ⅱ级)、严重(Ⅰ级)突发事件的,由市政府立即向省政府汇报,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部总指挥,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市应急指挥部视情组建现场指挥部,并确定现场指挥部成员。

基本应急:如出现市场轻度异常波动(Ⅲ级),依次采取如下措施平抑市场波动:通知有关部门组织生产企业、单位加班生产,增加供应(市商务局);组织零售批发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市商务局)。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经费保障组、市场供应组、秩序维护组、交通运输组、宣传报道组、卫生救护组6个专业处置工作组进入应急状态。

分类响应:(1)经费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安排应急保供所需资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通市分行对粮油肉等重点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提供政策性贷款支持。(2)市场供应组: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市场供应及市场调控工作,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保障应急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必要时采取强制征购手段。(3)秩序维护组:由市工商局牵头,负责规范生活必需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应急期市场监管工作,查处打击假冒伪劣违法经营活动,维护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秩序。(4)交通运输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建立应急期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快速通道,维护运输道路交通秩序,及时组织安排应急生活必需品运输工作。(5)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及时向社会公众报道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稳定消费情绪和消费心理,倡导理性消费。(6)医疗救护组:由市卫计委牵头,负责指导和监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救护,开展伤亡救护处理等工作,指导做好家属安抚及善后工作。

扩大应急:市场轻度异常波动(Ⅲ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基本应急程序难以有效控制事态时,应立即转入扩大应急状态。依次采取如下措施平抑市场波动:发布命令,禁止市场供应紧张的生活必需品外流(市应急指挥部);动用储备商品,适时适量投放市场(市商务局、粮食局、盐务局);针对供应紧张的生活必需品,采取指令性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和销售,定向生产、指定销售、临时定价、调控市场(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海洋渔业局、市农委、市农发局);动用政府应急资金,强制征购市内出现异常波动的生活必需品,实行定点、定时、定价投放(市财政局);当国内货源不足时,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市商务局);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采取临时限价措施等(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当市场波动造成的危害程度十分严重、超出南通自身控制能力范围,需要省或者其他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市政府将情况立即上报省应急指挥中心,由省直接指挥或授权南通市指挥。

应急结束:当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秩序恢复正常,商品价格基本稳定,市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