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3日,《2021年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通政办发〔2021〕20号,以下简称《办法》)由市政府办正式印发,用于指导开展全市开发园区项目建设考评工作,现将《办法》制定背景、考评对象、考评内容、评分方法及结果运用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之以恒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更大力度突破重大产业项目,以项目建设助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在去年考评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考评办法。
二、考评对象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如东经济开发区、启东经济开发区、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皋港工业园区(参照管理)。
三、考评内容
该考评办法在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上与《2021年全市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基本保持一致,主要考评主要考评工业项目,服务业项目,盘活项目用地,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项目集聚度,加减分五项内容,与去年相比更注重考评工业项目,基本保持了考评办法的连续性。
1、工业项目考评新开工项目、续建重特大项目、新竣工工业项目、工业项目转化达产;
2、服务业项目考评下达任务目标完成率;
3、盘活项目用地考评下达任务目标完成率;
4、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项目集聚度考评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项目个数占比和完成投资额占比;
5、加减分项包括重大外资工业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项目当年亩均投入、转化项目亩均税收等。
四、评分方法及结果运用
考评采取百分制及加减分法。考评得分=(工业项目得分+服务业项目得分+盘活项目用地得分)×85%+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项目集聚度得分×15%+加减分项得分。年度考评结果将纳入《南通市2021年度省级以上开发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与各开发园区绩效考评相结合,与干部奖惩使用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