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促消费稳增长文件精神,促进商业转型升级,保持消费稳定增长,统筹省、市专项资金,整合扶持政策,错位扶持,进一步增强消费对我市经济的拉动作用,起草了《关于促进流通扩大商业消费的若干意见》,将从推动商贸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品质消费、支持消费促进三个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二、意见出台的必要性
一是今年9月,中央财经委第八次会议提出:“积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是国家23个部委下发了《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提出要全面提升国产商品和服务竞争力,加强自主品牌建设,结合区域发展布局打造消费中心,加强消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消费模式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消费模式,持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三是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商贸服务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16号),鼓励企业拓展线上业务,支持传统商贸服务企业提升网络营销能力。各地应贯彻支持商贸服务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三、意见的比较优势
本意见是对原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发〔2018〕50号)文件中第(十七)条 “发展现代商贸”有关政策的延续和提升。新的促消费意见涵盖了批发、零售、物流、电商等商贸流通领域最主要的部分。特别是针对受疫情影响下商贸流通企业发展需要,增强了对培育壮大商贸企业、促进提升消费方面的激励引导作用。新促消费意见中支持商贸企业壮大经营规模、支持汽车、家电零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支持商贸集聚平台转型升级等方面,对于GDP和社消零主要指标拉动作用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