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接待劳务人员咨询报名;发布各类出国劳务招聘信息;组织劳务人员与外派企业洽谈;建立“南通出国劳务资源库”;开展出国前适应性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为劳务人员推荐外派企业,为外派企业提供劳务资源;为回国劳务人员提供就业推荐等服务。
南通市外派劳务服务中心下设市场部、培训部、办公室等部门,配备熟悉国家政策法规、精通外派劳务业务、懂法律、会外语的专职工作人员。市场部在市人力资源市场设有固定的服务窗口,常年接待出国劳务人员报名咨询,并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负责建立并维护“劳务资源库”,为派企业提供劳务资源,组织劳务人员应试,协助外派企业为劳务人员办理各项出国手续。中心培训部下设建筑、服装、语言等专业培训基地,为劳务人员提供出国前适应性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
中心成立以来,在市商务局的直接领导下,接受南通市对外劳务合作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外派劳务相关政策法规,建立了窗口报名、信息发布、培训教育、纠纷应急处理等完善的管理制度。中心利用《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系统》,与其他六个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形成一体,为全市劳务人员和外派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实现了出国劳务“集中报名、集中招收、集中培训、统一备案”。
2010年9月、12月,中心分别被南通市政府、江苏省商务厅认定为市级、省级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
二、业务范围
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南通市外派劳务服务中心无偿为出国劳务人员和外派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劳务合作政策法规,促进对外劳务合作规范发展。加强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劳务人员通过正规途径报名出国;
(二)发布各类出国劳务招聘信息,接待劳务人员咨询、报名,建立并维护出国劳务资源库;
(三)为劳务人员和外派企业提供对接服务,为劳务人员推荐外派企业,为外派企业提供劳务资源;
(四)开展出国前适应性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为回国劳务人员提供就业推荐等服务;
(五)加强对劳务人员跟踪服务,为劳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商务部门协调处理劳务纠纷;
三、内设机构
南通市外派劳务服务中心下设市场部、培训部、办公室等部门。
(一)市场部
市场部在市人力资源市场设有固定的服务窗口,常年接待出国劳务人员报名咨询,并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负责建立并维护“劳务资源库”,为派企业提供劳务资源,组织劳务人员应试,协助外派企业为劳务人员办理各项出国手续。
联系人:严如岐,83503899
(二)培训部
培训部下设建筑、服装、语言等专业培训基地,为劳务人员提供出国前适应性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为企业提供定向人才培训服务,储备专业人才资源;为培训合格的劳务人员颁发《出国劳务培训合格证》,建立培训档案。
联系人:王加兵,85115261
(三)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政策文件传达、人事档案、财务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文件,制定部门管理办法,组织本地企业之间或与外省市服务平台、外经企业交流合作。接受劳务人员和外派企业的信访投诉,为劳务人员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协助商务局协调处理外派劳务纠纷。
联系人:金萍萍,85115260
四、政策法规
(一)《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令,2012年6月14日颁布;
(二)《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的函》,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商合函【2010】484号,颁布日期2010年7月1日;
(三)《江苏省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江苏省商务厅苏商规【2011】3号,颁布日期2011年8月23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南通市跃龙路38号南通国际大厦6楼
邮编:226001
联系电话:85115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