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870/2023-00240 | 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商务局 | 文号: | 通商发〔2023〕107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21 | 发布日期: | 2023-11-2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南通市商务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07870/2023-00240 | ||||
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商务局 | ||||
文号: | 通商发〔2023〕107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21 | ||||
发布日期: | 2023-11-21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南通市商务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南通市商务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经发局)、局各处(室)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等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县两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决定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南通市商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通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