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南通市2026“通通来购”新春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来源: 南通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2-03 16:3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抢抓春节、元宵节等传统消费旺季机遇,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南通市商务局拟于近期发放2026“通通来”新春消费券,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1家消费券发放平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单位

南通市商务局

二、项目名称

南通市2026“通通来”新春消费券发放平台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为平台服务采购,中选平台需免费提供消费券发放所需的技术支持、系统保障及全程运营服务。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消费券发放活动完全结束活动计划覆盖春节假期,持续至2026年3月底

五、平台服务要求

中选平台需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服务

(一)开展消费券发放工作。制定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建立适用消费券的商户名单;做好参与商户与支付服务平台的接入工作,并针对性开展操作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发放计划和商户名单,确保顺畅、高效组织消费券发放各项工作。

(二)提供技术支持与运营负责消费券从发放、领取、核销到对账清算的全流程技术实现与运营维护确保平台在高并发下平稳运行。建立严格的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识别和防范利用软件抢券、恶意套现、刷单套利等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加强活动宣传推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多途径、多方式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宣传推广,提高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做好活动服务保障。制定应急预案,安排专业团队受理商户动态报名、消费者咨询及投诉等相关事宜,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五)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主办方监督管理。动态监控和报告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活动结束后,主动配合主办方做好审计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六、平台资质要求

(一)申报主体须为合法登记的法人主体,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银行卡清算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等法定支付结算业务资质(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二)申报平台知晓率高,消费者认可度较高,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支持消费券核销的商户可覆盖消费券发放各行业领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券界面搭建、展示及宣传等能力。

拥有成熟、稳定的消费券发放技术平台和系统,具备实名认证能力、风险防控能力、联动各类商户能力及支付机构能力、大数据能力、信用数据汇集能力。

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能够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禁入期内,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及监管处罚情形。

(六)近2年内为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提供消费券发放服务的成功案例

七、材料报送

(一)凡有意向参与此次服务平台征选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经营情况、消费券发放执行方案、风险管控方案、专业服务团队介绍及人员资质证明、近2年内承办的消费券发放案例和宣传推广方案等;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的复印件;

(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六)承诺书。承诺参与活动自觉服务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以及承诺对所提供的资料、方案等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八、有关要求

(一)意向参与征选的企业于2026年2月6日10时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报送至南通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PDF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逾期送达的文件不予受理。无论是否中选,不退还征选文件。

(二)市商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工作,择优确定服务平台。如只有1家平台报名,不再另外组织征选。 
   (三)评选结果将通过南通商务局官方网站对外公示。

联系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报业大厦705室

联系人:陆振中

联系电话:0513-85115296

指定接收邮箱:lzz2659@163.com


南通市商务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