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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征求《南通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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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20年10月15日 -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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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单位:
南通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等法律文件的要求,优化我市投资环境,维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市商务局起草了《南通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0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在本页面征求意见栏内直接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8号报业大厦805室,外资处收(邮编:226000)。
三、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ntbcwzc@163.com。
南通市商务局
2020年10月15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商务部令2020年第3号)、《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的通知》(苏商规〔2020〕2号)等文件要求,优化我市投资环境,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我局牵头研究制定了《南通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规程(暂行)》。 文件主要分别三个部分,包括投诉的范围、投诉的受理、投诉的处理等内容。文件明确了: 1.投诉的范围,主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认为相关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反映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行为两个方面,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申请协调解决与我市行政区域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民商事纠纷的行为。 2.投诉的受理,主要明确了市、县两级投诉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投诉人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事项等。 3.投诉的处理,明确了投诉的处理程序、投诉办理方式、投诉处理终结的情形、投诉结果争议的处理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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