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外贸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对稳增长稳就业、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今年,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措施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省文件精神,更大力度推动我市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提质量,坚决稳住外贸基本盘,确保实现进出口促稳提质目标任务,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政策措施》。
二、起草过程
一是充分研究,拟定初稿。认真研究国省文件要求,同时借鉴上海、苏州、无锡等地先进做法,结合南通实际有的放矢,起草了《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二是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以发函方式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区)、市各直属园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在充分吸纳建议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政策措施(送审稿)》。三是上会讨论,形成终稿。将《政策措施(送审稿)》提交市长办公会各相关部门(单位)集体讨论,并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最终形成了《政策措施》。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分四个部分,分别为促进外贸规模稳定增长、促进外贸创新发展、支持开拓多元化市场、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
(一)促进外贸规模稳定增长。通过稳定外贸进出口总量、支持重点外贸企业提质增量、鼓励培育外贸新主体、推动外资企业增产扩能、发挥重点产业带动作用、优化外贸融资支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等7个方面举措,稳住外贸基本盘。
(二)促进外贸创新发展。明确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海外仓建设、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外贸新业态发展方向,发挥各类开放平台优势,鼓励开展各类保税业务,促进外贸创新发展。
(三)支持开拓多元化市场。重点围绕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引导企业用足用好RCEP等自贸协定、优化跨境结算服务、便利国际经贸人员往来四个方面细化工作举措。
(四)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在加强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的基础上,从提升口岸外贸贡献度、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口岸数字化服务能力、完善涉外经贸法律服务等方面,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