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1日,《2023年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龙虎榜”综合考评办法》(通政办发〔2023〕26号,以下简称《办法》)由市政府办正式印发,用于指导开展全市开发园区项目建设考评工作,现将《办法》制定背景、考评对象、考评内容、评分方法及结果运用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更加突出“抓真项目、大项目、好项目”的工作导向,更大力度推进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二、考评对象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如东经济开发区、启东经济开发区、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皋港工业园区(参照管理)。
三、考评内容
该考评办法在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上与《2023 年全市产业项目建设“龙虎榜”综合考评办法》基本保持一致,主要考评工业项目、科技创新项目、服务业项目、实际使用外资、减分项等五项内容。
1. 工业项目考评上年度签约并注册 5 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新开工 5 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续建 5 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竣工 5 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转化达产 5 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制造业项目规模质量、新认定 5 亿元以下专精特新等高质量制造业项目、工业企业技改项目;
2. 科技创新项目考评招引落地的科创项目数和科创项目培育成高新技术企业比例;
3. 服务业项目考评以个性指标方式下达年度任务目标,考评服务业项目指标完成率;
4. 实际使用外资考评重大外资制造业项目、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占比、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市比重及增速;
5. 减分项持续跟踪考评两年超期未竣工项目。
四、评分方法及结果运用
按季度对各开发园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排名,考评结果通过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龙虎榜”公布。对季度考评第一名的国家级开发区、前两名的省级开发区,授予“南通市项目建设龙虎杯”流动奖杯;第四季度获奖开发园区授予“南通市项目建设年度龙虎杯”。第一名为“金杯”、第二名为“银杯”、第三名为“铜杯”。年度考评结果将纳入《南通市2023年度省级以上开发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与各开发园区绩效考评相结合,与干部奖惩使用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