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4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提升招商引资质效的建议)
来源: 南通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6-17 11:34 累计次数: 字体:[ ]

顾向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招商引资质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非常认同您对于我市招商引资形势、现状和问题的分析,您提出的具体建议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纳落实。招商引资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引擎,坚持产业链精准招商,完善招商网络,拓展招商资源,突破重特大项目,一直是我市招商引资的重点工作,也是未来不断努力的方向。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着眼于提升招商引资质效,结合您提出的工作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建立现代招商引资管理体系”的建议。一是统筹市级层面重大招商活动。

每年牵头组织江海博览会、新一代信息技术博览会等节会活动,统筹市领导参加的、在境内外重点城市举办的综合性、专题性招商活动。二是统筹投资环境推介。编制并更新“投资南通”招商手册,组织拍摄城市招商宣传片,汇编各地招商政策,形成“一本通”。三是统筹招商引资主攻方向。推动各地立足自身产业定位,聚焦高端纺织、船舶海工、功能材料、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汽车及零配件、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高端服务业九大产业。四是统筹招商队伍建设。对园区招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招商人员的行业理解力、项目鉴别力、政策运用力、企业服务力。鼓励全市开发园区开展公司化招商、中介机构招商、金融资本招商等招商方式创新,进一步增强招商力量。

二、关于“关于招商引资过程中对拟拿地企业进行背景调查”的建议。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工作指导。解读国家和省、市最新产业政策、土地节约利用等文件内容,引导在各地将土地投放与产业质量、项目体量、科技含量、环境容量等挂钩,鼓励引进实力强、信誉好、条件优的龙头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落户,提升项目综合品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二是加强项目跟踪和协调服务。巩固和提升组织实施水平,强化20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清单式管理,建立重点项目库,掌握洽谈最新进展,帮助分析研判质量,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各地做好在手项目转化。

三、关于“加强拿地企业相关数据收集、跟踪服务工作” 的建议。

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现有信息监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统计、税务、电力等部门(单位)数据,结合全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工作,融入企业空间地理信息,实现制造业企业经营主体数据信息的全面采集,加快完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监管平台,实现企业数据与地理信息大融合、工业企业运行监测全覆盖、分析决策体系多元化等目标。

四、关于“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促进招商项目质量提升”的建议。

一方面,将“单位建设用地面积税收收入”纳入《2021年度省级以上开发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通考发〔2021〕2号),引导开发园区招引一批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的项目,切实提高招商质效。另一方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发区优化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意见》(通政办发〔2018〕70号)要求,督促开发园区加强对土地利用绩效的评估考核,建立评价档案和项目动态管理机制。

五、关于“严格投资协议约束性条款规定、保证后续可实时性”的建议。

一方面,提高用地准入门槛。为提高开发园区工业项目质量,加强用地管理,市商务局和我局牵头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发区优化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意见》(通政办发〔2018〕70号)。加强工业用地的准入管理,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等规定,严格审查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建筑系数等控制指标。对开发园区内项目实施土地出让合同和产业发展协议“双合同”监管,落实项目投产、达产要求。例如,港闸区出台了《港闸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办法》,将招商项目的审核关口前移,从信息对接洽谈到项目落地采取实地考察、专家研判和项目综合评审等多道关口,进行全方位审核把关,坚决杜绝环保问题项目和投资规模小、资源占用多、科技含量低、产出效率低的项目落地。提高工业用地准入门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加强项目用地供后监管。一是抓小抓细,预防在先。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充分利用综合动态智能监管系统,及时、全面地开展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实现全程跟踪管理。加强对已供土地的开工、竣工、开发建设进度等开发利用情况监管,及时提醒和督促企业履约。二是创新手段,强化措施。依托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系统、“慧眼守土”工程、“一张图”系统,全面实现土地开发利用“实时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动态监管,为后期针对企业进行有效的追踪和考核打下基础。

六、关于“定期召开拿地项目运营达产分析会,督促相关部门及企业履约”的建议。

一方面,加强企业供地后监管。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发区优化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意见》(通政办发〔2018〕70号)要求,组织全市开发园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用地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对照准入时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和投资协议等文件,对未达当初约定要求的用地进行分类梳理,并督促投资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另一方面,建立对属地政府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土地利用效率高、综合经济效益及亩产税收名列前茅的开发园区进行激励,有限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开发园区,扣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对提案中提出的其他具体工作理念和举措,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分别予以吸收采纳。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商务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