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江苏老字号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5〕543号)和南通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第四批江苏老字号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南通市商务局会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研究论证,现将拟推荐申报的7家单位(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南通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或南通市商务局机关纪委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对收到的异议,市商务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间:2025年10月31日-11月13日
联系电话:0513-85215629(南通市商务局机关纪委)
0513-85115277(南通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
电子邮箱:ntltyfz@163.com
南通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