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870/2024-00158 | 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商务局 | 文号: | 通商发〔2024〕68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19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南通市商务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南通市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07870/2024-00158 | ||||
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商务局 | ||||
文号: | 通商发〔2024〕68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19 |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南通市商务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南通市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南通市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商务局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4年7月19日
南通市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
回收体系行动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南通市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释放家电家具消费潜力,畅通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根据《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商流通〔2024〕221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24〕1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探索、以点带面,加快建立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力争到2027年,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数量超1000家,综合分拣中心数量超8个,全市废旧家电家具回收量(台、件)比2023年增长30%,积极争创全国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努力培育全国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1家,在完善回收网络、培育回收主体、创新回收模式、规范回收行为等方面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和优秀经验做法。
二、重点任务
(一)合理规划布局。按照方便居民交售的原则,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各县(市、区)全面调研本辖区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现状,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包括垃圾分类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内容,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科学构建“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县(市、区)分拣中心”三级回收网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点站和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从源头投放、收运系统、末端处置等环节统筹规划。专项规划批复后,将相关空间要素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相关建设项目,按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在空间规模、用地计划、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积极保障。(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完善回收网点。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各县(市、区)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要求,通过新建、改造或共建共享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回收网点建设。深化“固定点站+智能终端+流动收集+从业人员回收”互补模式,积极利用社区(村委会)、物业闲置场所等建立临时回收站点,加快推进小区分类投放设施落地,形成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废旧家具家电回收站点融合。整合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现有仓储、土地、厂房等闲置资源,推动现有为农服务中心叠加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业务,提高再生资源暂存和中转能力。到2027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绿色分拣中心。(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回收主体。大力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企业提档升级,开拓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业务,延伸回收网络布局。积极引入具有一定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能力的大型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规模化、规范化运营。引导有条件的回收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重组等方式,拓展回收网络覆盖面,降低回收成本。积极搭建平台,推动家电家具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加强合作,利用送新、拆旧、安装等开展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延伸回收触角。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及各街道(乡镇)、社区与信誉好、服务优的专业回收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回收进居民小区、进公共机构。结合实际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回收方式,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用“定点、定时、定车”的“以车代库”新型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即收即走,拓宽再生资源回收渠道,扩大再生资源回收覆盖范围,有效解决传统固定回收点“脏乱差”经营现状。鼓励有资质的拆解企业自建回收网络,推动废旧家电回收、拆解闭环管理。依托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等基层网点,主动对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定点回收、“互联网+上门回收”等便民回收服务。(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回收对接。推动回收企业与生产、销售企业以及物业、环卫单位加强合作,推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便捷回收。推动公共机构与回收企业形成回收合作机制,建立废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统一回收网络。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跨单位、跨部门、跨政府级次调剂使用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规范回收处理。督促回收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将废旧家电交售给有资质的拆解企业,实现废旧家电流向可追溯。督促拆解企业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作业和生产管理指南》独立管理业务,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信息管理系统,设置专用监控系统,规范拆解废旧家电。规范拆解产物厂外处理,确保固废、危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企业处理。探索开展企业规范经营水平、收集处理能力、环境管理水平、创新研发水平、企业成长能力的综合绩效评价。鼓励拆解企业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升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提升资源综合利用化水平。推动拆解企业加强线路板处置、元器件无损化高效处理、稀贵金属提取等无害化、高值化利用、树脂粉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提高废旧家电处理附加值。(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二手流通。重视二手商品流通,推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支持行业商协会、回收企业、销售企业、社会资本等建设集中规范的家电家具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或交易专区,推动二手家电家具流通交易。有条件的社区可配置二手商品寄卖店(点)、修理修配服务网点。鼓励、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规范二手家电家具流通秩序,扩大二手家电家具交易规模。(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八)加强数字赋能。以建设数字南通为契机,大力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快推进市家电协会、家具协会以及大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技术,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开展网上预约、以旧换新、网上交易、上门回收等业务,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流通与供给无缝连接,探索便捷化交售与支付的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全方面满足居民交投废旧家电家具需求。(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事务管理、供销合作等单位参加的工作推进机制,结合自身条件和地区特点,细化落实举措,统筹工作推进,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指导。定期不定期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行业和代表性回收企业的意见建议。学习典型城市经验做法,找差距、补短板,不断完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标准支撑。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推动完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体系,提升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引导社会组织、重点回收企业参与制(修)订废旧家电家具回收的技术、管理标准、回收分类分级标准、设施技术标准和运营管理标准。加快制定实施《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技术规范》等市地方标准。引导我市重点回收企业率先实施标准规范。(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要素保障。统筹用好相关资金和政策,引导企业改造提升家电销售、仓储配送、售后维修和回收处理等服务网点。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便利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投融资力度。优化“苏服贷”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货车限行政策,坚持“夜间运输为主、白天平峰为辅、早晚高峰控制”的原则,进一步放宽货车通行时间限制,预留足够配送时间窗口,最大限度满足废旧物资回收车辆通行需求。(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南通市分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对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场所的监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规处理、造假骗补、环保不达标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拆解废旧家电、非法转移或倾倒固体废物、违规动火用电用气和使用特种设备等行为,坚决防范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风险隐患。督促二手流通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宣传推广。加强绿色安全理念宣传与节能减排知识普及。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推广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典型经验,倡导规范投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突出家电使用年限标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安全使用家电和节能环保意识,及时淘汰老旧家电,规范交售废旧家电,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